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拟对2024年度连州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星子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4-12-06 来源: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
根据2024年度连州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星子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 年12月09日至 2024 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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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连州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星子镇) |
建设单位 | 连州市星子镇人民政府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连州市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绪和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根据《2024年度连州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度连州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计划分两个年度实施,其中2024年度连州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星子镇)治理恢复规模为3.7873hm2。本项目建设内容及工程量: 生态修复面积约4.1154hm2(其中生态修复图斑面积3.7873hm2,图斑外生态修复面积0.3281hm2),合计为61.73亩。对历史遗留矿山进行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内容包括地貌重塑工程、土壤重构工程、植被重建工程、土壤改良工程和其他工程。 按照《清远市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报告书(表)的受理公告和拟审查公示可同时进行挂网公示,打造审批“高速公路”文件精神,本项目审批前公示与受理公示同步挂网。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废水方面:在施工区建沉淀池和调节池。废污水经沉淀池停留除砂,流出沉砂池后再进调节池,进一步净化水质,加药剂调节水质pH值至中性后回用。沉淀池污泥应脱水成泥饼后再外运至垃圾场填埋处理,不能任意丢弃。污水经过处理后可以重复利用于施工或农田灌溉,不得排入水体。 2.废气方面:加强物料转运、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凡运送土石方等道路材料的运货车,都应用蓬布或塑料布覆盖,或用编织袋分装堆码,避免一路扬尘。 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对土方开挖、水泥拌合、混凝土拆除等产尘较大施工区应尽量采用湿法作业,并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对施工人员发放防尘用品。 3.噪声方面: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机械设备合理安装消声器,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震动大的设备使用减震机座,以避免产生高强度噪声;做好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的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施工单位须合理安排施工的活动计划,禁止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产生较高噪声的施工活动;施工道路定期维护保持平坦顺畅,减少因汽车震动引起的噪声。 4.固体废物方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对于工程废弃物中金属、塑料等可回收物,由指定的物资回收部门定期回收利用。剩余一些无回收价值的固体废弃物,统一运送至弃渣场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 |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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